深府办函〔2012〕40号
各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直属各单位:
《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予印发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附件:关于印发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的通知
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二○一二年四月一日
附件: